3)儒家“智”的意蕴与价值_2022年度巡视组巡视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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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大儒者也”;“志安公,行安修,知通统类,如是则可谓大儒矣”。而圣人、大儒能够“知通统类”,是就道德完美者所拥有的人生智慧而言,而不是从知识技能方面所作出的判断。质言之,荀子把“知通统类”视为理想人格的重要条件。

  总而言之,儒家的“智”主要指道德知识而非自然知识,其所知之对象主要是“知命”“知道”“知人”“知世”“知礼”“知仁”“知义”等等,其目的在于形成道德判断。

  二、“尊德性”与“道问学”——“智德”形成的两种途径

  如上所述,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智”主要是一个道德范畴,意即“智”主要是指道德认识、道德智慧、道德修养,故而我们称之为道德之智,简称“智德”。而关于道德的认识,在儒家那里主要有两种基本看法。一是认为道德知识是先验的,即与生俱来的,先天就有的。如孟子所谓的人天生就具有“四端”,将之“扩而充之”,就形成了“仁、义、礼、智”四种道德品格。所以,道德属于“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良能”“良知”,它们本来就在人性之中,人们可以通过道德体验、道德直觉来认识和把握人的道德本性。二是认为道德知识是后天的,人们只有经过不断地学习、教育、训练,才会有道德知识,才会判断、明了、区分是非善恶,并正确待人处事,遵守社会规范,增进自己的德性等等。荀子是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他反对孟子的性善论,认为道德认识不是先天固有的。道德规范、道德原则都是圣人总结治世经验之后制定的。人们之所以有道德,是后天学习和接受社会教化的结果。在他看来,人们的理智对道德判断与选择至关重要。简言之,儒家关于道德认识和道德智慧有两种类别,一种是先天的本性禀赋,一种是后天的学习、教育、实践。郭齐勇先生在《中国儒学之精神》一书中认为:“《中庸》整合了关于道德认识、道德智慧、道德修养的两种类别或途径,又结合价值目标,把道德之‘智’精辟概括为‘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在笔者看来,郭齐勇先生的这种概括甚是精当,故本人借鉴这一观点,将道德之“智”的获取途径概括为“尊德性”与“道问学”两类。

  众所周知,对于“尊德性”与“道问学”二者谁是获取“智”(道德之智)的可靠途径或方法,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争论,这就是著名的“鹅湖之会”。朱熹强调“格物致知”,认为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致知就是推致其知,主张多读书,多观察事物,根据经验,加以分析、综合与归纳,然后得出结论。陆九渊兄弟则从“心即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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