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十章 邂逅_我与全世界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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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我们两人不咸不淡的,好像墙角的蛛网,明明密密麻麻扳缠不清,却又看上去那般脆弱不堪,好似风吹一下就会破掉,撑一天就是一天。那时他在北京,我在深圳,隔着十万八千里,我们整整有大半年时间没见面,偶尔在MSN上说两句,却都是关于工作上的事,无聊透顶,我却时而会产生一种解脱的感受。

  我们分手的那次,竟然都没有吵架,我出差到北京,想给他个惊喜,结果他却直接给我个惊吓,吓得我夺路而逃,逃到一个酒吧买醉,却不想碰到偶像杨天。

  以为是关上一道门,就能打开一扇窗,却感叹自己还是太天真,不淑之人却连被我遇上两次,第二次竟还是在异乡巴黎,原来老祖宗的老话到了国外同样适用,我也只有落荒而逃,逃到一个不知名的酒吧,手机一直在响,我调了静音,屏幕却还是不停闪烁,连着闪了二十几次,都是杨天的名字,我心烦意乱,索性关了机,一股彻骨的寒意从脚底渗出,逐渐蔓延全身,连心也一阵阵发凉。我紧咬住嘴唇,感到头脑一团乱麻,又好像无比清晰,如同迷失在一个空旷的十字路口,总是要选一条路走下去。

  我拿出魔方摆玩一番,却不想参与了一场无聊的比赛,我还得了冠军,正当我庆祝的时候,一个男人挤到我面前,递给我一杯香槟,对我说:“为我的瞳人干杯。”

  我却推开他的酒:“我要喝烈酒,来杯特基拉日出。”

  “这酒太烈了。”

  “买醉的人会嫌酒烈吗?”我大笑,这是我第二次买醉,一杯下去,确实是又苦又涩,头也一阵阵发晕,想到自己从前,都是人见人爱的乖乖女,大人们或许永远不会知道,我的脑袋里有数不清的想干坏事的念头。我可以往杨婆婆的猫粮里放一点小米辣,因为它总是半夜里叫唤,让人睡不着觉;我也会偷偷用钥匙在李叔叔的车门上写字,因为他总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把谁都不放在眼里

  喝了酒后,我又有了想干坏事的冲动,电演里经常演单身女性在酒吧一贯有艳遇,甚至因此成就一段妙缘。我想,妙缘不指望,但要是有看着顺眼的男人出现,不如潇洒一番,以此庆祝自己正式的失恋。这一次,我不要再回头。

  “你一个人吗?”

  “和朋友一起的,你是...”我看向他,眼神里洋溢着温柔,很熟悉,很温暖,我一时有点迷乱。

  “克拉克,你也可以叫我张志恒。”

  “名字倒是起得好,有志气,有恒心,不过你看着不像这样的人。”我斜睨着他。

  “你说得对,我做事一向半途而废,很难坚持到最后。”他笑起来有两个酒窝,“我可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吗?”

  “不行。”

  “为什么?”

  “过了今晚,我们就不会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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