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9章 仁 爱 (7)_蔡元培论人生·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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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者,其受益孰大焉。

  朋友又能成人之善而济其患。人之营业,鲜有能以独力成之者,方今交通利便,学艺日新,通功易事之道愈密,欲兴一业,尤不能不合众志以成之。则所需于朋友之助力者,自因之而益广。至于猝遇疾病,或值变故,所以慰藉而保护之者,自亲戚家人而外,非朋友其谁望耶?

  朋友之有益于我也如是。西哲以朋友为在外之我,洵至言哉。人而无友,则虽身在社会之中,而胸中之岑寂无聊,曾何异于独居沙漠耶?

  古人有言,不知其人,观其所与。朋友之关系如此,则择交不可以不慎也。凡朋友相识之始,或以乡贯职业,互有关系;或以德行才器,素相钦慕,本不必同出一途。而所以订交者,要不为一时得失之见,而以久要不渝为本旨。若乃任性滥交,不顾其后,无端而为胶漆,无端而为冰炭,则是以交谊为儿戏耳。若而人者,终其身不能得朋友之益矣。

  既订交矣,则不可以不守信义。信义者,朋友之第一本务也。苟无信义,则猜忌之见,无端而生,凶终隙末之事,率起于是。唯信义之交,则无自而离间之也。

  朋友有过,宜以诚意从容而言之,即不见从,或且以非理加我,则亦姑恕宥之,而徐俟其悔悟。世有历数友人过失,不少假借,或因而愤争者,是非所以全友谊也。而听言之时,则虽受切直之言,或非人所能堪,而亦当温容倾听,审思其理之所在,盖不问其言之得当与否,而其情要可感也。若乃自讳其过而忌直言,则又何异于讳疾而忌医耶?

  夫朋友有成美之益,既如前述,则相为友者,不可以不实行其义。有如农工实业,非集巨资合群策不能成立者,宜各尽其能力之所及,协而图之。及其行也,互持契约,各守权限,无然。方今文化大开,各科学术,无不理论精微,范围博大,有非一人之精力所能周者。且分科至繁,而其间乃互有至密之关系。若专修一科,而不及其他,则孤陋而无藉,合各科而兼习焉,则又泛滥而无所归宿,是以能集同志之友,分门治之,互相讨论,各以其所长相补助,则学业始可抵于大成矣。

  虽然,此皆共安乐之事也,可与共安乐,而不可与共患难,非朋友也。朋友之道,在扶困济危,虽自掷其财产名誉而不顾。否则如柳子厚所言,平日相征逐、相慕悦,誓不相背负;及一旦临小利害若毛发、辄去之若浼者。人生又何贵有朋友耶?

  朋友如有悖逆之征,则宜尽力谏阻,不可以交谊而曲徇之。又如职司所在,公而忘私,亦不得以朋友之请渴若关系,而有所假借。申友谊而屈公权,是国家之罪人也。朋友之交,私德也;国家之务,公德也。二者不能并存,则不能不屈私德以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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