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04章 首战2_明朝大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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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这几招,千万次重复练习,早就形成肌肉记忆了。这些简洁的招数在奔马那高达六十公里的时速的加持之下发挥出令人瞠目结舌的杀伤力,绝大多数骑兵都选择了平持马刀直刺,鞑靼人的皮甲在他们面前跟纸糊的没啥区别,除非没刺中,只要刺中了,那必然是后胸入前胸出,差点没连刀柄一起捅进去!

  也有少数选择横击或者斜劈,甭管用什么招数,只要是击中了,鞑靼人都不好受,除非正好砍中头盔,否则被击中的鞑靼人最轻也得摊个残废!

  兀鲁思原本还想在以儿邓用箭雨重创明军之后出击,抄明军后路呢,现在一看这情况,卧槽,还抄个屁的后路啊,自家老大都被明军撵着狂揍好不好!他不敢怠慢,放下弓箭抄起一支长矛叫:“跟我上,救诺颜!”

  那一千多鞑靼骑兵眼见自家老大陷入险境,不敢怠慢,纷纷挺起长矛,扬起弯刀,呐喊着冲了上去,截住正像推土机一样向前猛冲的明军骑兵,双方展开混战。由以儿邓带领的那些原本绕到明军冲锋队列后方放箭的骑兵也放下没什么卵用的弓箭,拔出弯刀冲了上来,将这六百明军骑兵团团围住,双方混战成一团。

  兀鲁思十分悍勇,挺着长矛左冲右突,而明军骑兵也剽悍得出奇,以少打多也丝毫不怵,锥枪挑刺,长刀挥抡,不断有鞑靼骑兵被连人带马一并砍翻。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战斗,明军的盔甲太好了,鞑靼人的长矛刺上去很容易滑开,弯刀砍上去更是屁用都没有,搞不好弯刀还得被磕到卷刃。他们要杀伤一名明军士兵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明军骑兵要干掉他们却很容易,刺中一枪或者砍中一刀就行了。兀鲁思越打越是心惊,不敢恋战,带着十几个最为骁勇的达儿罕左冲右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击倒了数名明军骑兵,冲于冲到了以儿邓身边。

  此时的以儿邓已经身陷重围,并且身中数刀。幸运的是他这身以前从明军那里抢来的锁子甲质量不错,那么锋利的长刀砍上去,居然也只是给他造成皮外伤,没有伤到筋骨。只是他浑身浴血,挥舞着一支被斩断了矛头的长矛拼命格挡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直到兀鲁思冲过来击退了数名围攻他的明军骑兵,他才缓过一口气来。

  兀鲁思大叫:“诺颜,这支明军太邪门了,我们还是撤吧!”

  以儿邓对此举双手双脚赞成。奶奶的,跟明军打了这么多年,啥时候见明军这么凶残过?无视纷飞的箭雨,无视鞑靼左右包抄,连被他们击杀的鞑靼士兵的尸体都懒得看一眼,就只顾着往前猛冲,逮着挡在他们前面的鞑靼将士就砍,砍死一个算一个!这么凶残的打法,试问谁受得了!他狠狠的点头:“我们先撤,然后在滦河河谷找地方设伏,只要明军敢追击,我们有他们好看!”

  草原民族是非常坚韧的,即便将他们击溃了,他们也会快速撤退,然后在敌军可能发动追击的路线上设伏,给追兵一个惊喜,过去几千年,同样的故事不知道上演过多少次,明军更不知道吃过多少亏,所以哪怕鞑靼人明明已经大败,但敢于追击的明军将领并不多。这支明军的凶悍以儿邓算是领教到了,但也正因为他们凶悍,所以才容易上当,先认栽撤退,拉开几十里的距离然后找个险要的地方设伏,准能包这支明军的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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